這是一封寄給我的匿名信:
一年級英語和數學是不是有可能同一個老師會出題或審題2次呢? 其實為何不可商討請兼課教師出題呢? 他校是有這慣例 況且他們也不一定都會拒絕的不是嗎? 命題也算教學專業之一 若請他們站導護 或.....才不合理的吧.........
這是我的回信:
因為沒有任何理由,讓我覺得這是件正當的事情啊!
1. 誰來為考題負責?
月考對所有學生和家長是非同小可的事,若由兼代課老師出題:復興國中沒有老師了嗎?還是對月考不重視? 還有,誰願意擔任審題老師?(這分題目可能會讓審題老師心驚膽跳甚至覺得自己乾脆幫他出算了)
2. 哪一位兼代課老師應該出題?
依照兼課班級數的不同,每個月薪資,由數千到一萬多,最多到二萬多不等,
哪一位該『幫忙』命題呢?依照有沒有教師證(比較知道出題的專業)嗎?還是依照薪資?還是依照在校兼課的年資(對學校比較了解)?
3. 兼代課老師領的是鐘點費
沒錯,一節360元,就這樣。
我的認知中,因為兼整學期,所以兼代課老師該對『這班級學生,這個學科的學習』負責,除了上課的45分鐘外,批閱習作、考卷、作業及比賽的指導、關心學生的個別差異…..等等這些都該概括經營,但是對學校其他教學相關的事務,需不需要分擔???我們有支付底薪、有保障明年的工作、有支付離職金或退休金嗎???
4. 『商請』不一定會拒絕,但是不道德,所以我不願意做。
不管表面上說得多好聽,背後代表的意思都是:請幫我們分擔這些工作,這樣我們才會比較輕鬆,雖然我們領的錢是你們的2-3倍,但是,誰教我們是正式老師,而你們是朝不保夕的短期老師呢?
5. 在成為正式教師之前,每個人都可能是流浪教師,我們只是比較幸運。不要因為他們比較需要這分其實並不穩定工作,就擴大解釋許多的附帶任務(或認為給予這分工作就是對他的恩惠)。在感謝他們盡心力教導學生的同時,希望也能尊重他們,並協助他們可以早日考上。
6. 以上是為什麼我不去做這件事的原因。
我的想法不一定對,但就算長官指示我這麼做的話,我還是會先表達,長官可以改變我的作法,只是,會覺得失望而已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