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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會您好:

我是國中教師,也是教師會及教師公會的一員,感謝教師會多年來盡心爭取教師權利,還貼心地準備了工時說帖讓我們對外說明時可以據理力爭。

        但是捫心自問,這個工時的計算基礎正確嗎?

一天超時工作2小時,表示每一位老師每天都在校足10小時?

        寒暑假會議、冬夏令營、輔導課表示每一位老師寒暑假都有上輔導課而且沒有多領鐘點費?

認真負責的主科導師,或做牛做馬的行政人員,才有可能超時工作。比例有多少?

專任老師一週20節,算20小時好了,每天平均工作4小時,藝能科老師還沒有第8節,16:00就可以下班接小孩煮飯了,而寒暑假是真的在放假….

我們是在幫誰說話?在幫誰爭取權利?誰才是得了便宜還賣乖?

我想說得是,教師淪為被社會撻伐的對象,應該先自我反省。

我們期待的教師會和教師工會,不是只一味對外爭辯卻沒有內部自我提昇的能力,我們期待的教師會和工會,是帶領新進和現任教師做好自己的專業和工作,然後老師才能很有自信抬頭挺胸地面對社會!

不要規定上班8小時,至少要規範外出時間的上限並登記事由吧!(沒課就不在校的老師比比皆是)

12年國教在即,各校的導師輪流制是否該確實執行了?(每個領域的老師都有當導師的權利和義務)

不要教師評鑑,那有沒有提出任何表現專業的替代方式?(定期教學觀摩、討論、成果展….?)

教師會不要只是幫忙擋子彈,對內也要推動改革,請教師會以維護認真老師的權益為優先考量,要贏得別人的尊重,要先能尊重自己,在大多老師仍躲在象牙塔內原地踏步時,這樣的工時計算只是更讓自己蒙羞。

時代在變,老師們肩負教育和時代使命,要走出自己的格局,不要老被檢討,老在解釋,要從老師自己做起!

 

以下是教師會提供的說帖--

敬致全體中小學教師,請放在口袋有機會就拿出來說明:          

歡迎印給同事,收到傳真者請轉交學校理事長或直接印給老師們

最近對於教師工時的討論,全國教師會立場是依據團體協約法協議訂定,不能由教育部單方片面訂定,同時對於超時工作,不能如教育部草案限定補休或記功嘉獎了事,該支付加班費就要支付。另外,教育部與全家盟一直影射老師多放寒暑假,甚至不懂各行各業本來就存在有薪假,指稱教師沒上班為何可以領薪水,完全不清楚老師沒有特休的事實,全國教師會已警示教育部,若是一再汙名老師,全國教師會就會出來開記者會宣布「要特休假,不要寒暑假」,就來算算誰得便宜還賣乖。以下數字請老師多多使用

老師放假天數計算:

以中小學導師師來說:〈國小原始計算由桃園縣彭如玉老師提供〉

81天:中小學寒假 21天、暑假 60

27天:春節5天、寒暑假11週每週可休二日計27(27天,公務員也是放假)

28天:公務員與兼任行政教師滿九年者,每年至少有28天休假

國小25天:平日超時上班每天一小時,200天計200小時,合25天。

高國中50天:平日超時上班每天兩小時,200天計400小時,合50天。

(全年度授課日數為200天(不含國定假日、例假日),即多出200400小時,不乘以1.3,折合公務員上班時間還有25天或50天。)

N天:假期中的返校日、到校處理行政事務、寒暑假的進修活動、各項會議、冬令營、夏令營....等等活動。 

現在我們以簡單的數學減法來算:教師請假規則中要求寒暑假返校日為2~7

我們以3天計算就好

國小:(81) (27)(28)(25)(3)=-2天〈還沒算N天〉

高國中:(81) (27)(28)(50)(3)=-27天〈還沒算N天〉

 

前前後後算一算, 是政府還欠中小學教師放假天數,結果主管機關得了便宜還賣乖,不願意面對老師沒有休假的事實,更沒有感謝老師替政府省了一大筆代課費集體在寒暑假休,卻一再汙名老師不上課領薪水放假三個月,合理嗎?

 

每年幫政府省下的經費

特休二十八天,每天代課費以最低一千五百元計,總共中小十八萬人,扣掉行政人員假設六萬人,則一年政府必須支出六十七億多。若是加上不休假獎金每人一萬六千元,約再需十九億多,合計約九十六億。老師們,我們幫政府省很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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