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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『順』是孝的表現,那我今天是很不孝了。
媽說,保生大帝是醫生的主神,你們目前個個這麼順利,就應該要感謝,而前人說,對神明最大的感謝,就是做大戲。
對神明最大的感謝是做大戲?
『一場五萬元的大戲早被認走了,現在還有三萬多元的。以前每年我都會幫你們做,戲上場前,會把大家的名字秀在上面,人家某某醫師、某某醫師每年都有奉獻…』
『媽,妳就跟廟裡的人說,妳現在都交給年輕人自己處理了…阿如果我們沒有去做的話,妳也不要生氣。』我說。
這次我是有點鐵了心了。
信仰是種不能強迫的自由,就算我是媽的孩子,也不能完全照媽的意思去做。不能一直這樣下去。
做大戲的人們,是想彰顯神明,還是彰顯自己呢?
如果戲開演之前,不秀出名字,還有沒有人要認大戲?
捐給慈濟日本賑災,或捐給家扶團體濟貧困學子時,我心裡會因為付出而感到愉快,但捐給廟宇的這類消災法會活動時,我只感到空洞的虛榮。
顯然媽不這麼想,而且當呆試著解釋時,『好了,不要再說了!』,她不願意聽。
如果大夥兒每年花三五萬元讓媽快樂,不是做不到,但相同的事,就會陸續地發生在許多觀念不同的地方。
想法不同,做法不同時,不代表我不愛你們,不尊重你們。
我們不一定按照你們的方式飛翔,但都是朝著良善前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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