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終於告訴阿通了。忍了兩三年,我終於直接開口說了。
我不能再陷妹妹於兩難。她更小的時候,拖著她的熊熊被,坐在樓梯轉角哭泣的模樣,仍舊令我心酸。
其實我可以再讓八個月,八個月後阿通就要回泰國去了,我其實可以再忍耐八個月的。但是,妹妹懂事了,她知道爸爸媽媽是爸爸媽媽,而阿通是阿通,她都愛,但是,是不一樣的。
上小學後要睡得早一點,常常晚上爸比剛回家,她覺得還沒待夠,阿通就下來要帶她去睡了,所以,一聽到阿通的腳步聲或瞄到身影,她就扭著身體,發出不願的聲音。這小女孩可是阿通從月子裡看大的,阿通當然懂,一次二次,阿通也不高興了。有一天,妹妹又不想睡覺鬧脾氣,阿通先上樓去等妹妹,我幫妹妹刷牙時,跟她說:妳這樣阿通會傷心,以為你不喜歡她了。小姑娘刷好牙上去,先叫:『阿通~~~』
『幹麼? 妳要跟媽媽睡啊?』不高興的語氣。
『不是啦,我跟妳講喔,妳知道哥哥怎麼樣嗎?….』她竟然懂得要岔開話題,懂得別哪壺不開提哪壺的。
我想我就是在那個時候,覺得事情不能再這樣下去了。
阿通把妹妹當自己的女兒疼,告訴妹妹,沒有她她睡不著覺。
所以,我得直接了當地,不讓小孩傳話地,告訴阿通。
『阿通,明天不上學,妹妹睡樓下就好。』星期五晚上,阿通已經累了斜倚床上睡了,她隔天一大早還得早起工作,但仍開著門亮著燈等。
『沒關係啦!』她立刻醒來,『不好睡啦,位置不夠…』我是下定主意了,伸手要來妹妹睡覺用的熊熊被。
這些年來我們主雇之間從來沒有這樣緊張過。
星期六晚上,我再重申一次:『星期五、六,隔天不上學,讓妹妹睡樓下好了,她大一點了,讓她跟爸爸媽媽睡一點….』
『不是啦,我是怕你們麻煩,她不一定,睡覺有時候要做夢亂踢…』
我讓妹妹自己上去拿熊熊被(阿通已經幫她放在樓梯了),抱抱阿通,告訴她,妹妹今天陪爸爸媽媽,明天再陪她睡。
我很感謝她對孩子們的愛和付出,也沒有要將小孩從她身邊搶走的意思,但孩子大到要有父母認同的觀念了,我不能拒絕小孩這樣的需要。
『The Help』寫的是1962年美國南方密西西比州,黑人幫傭在白人家庭工作的故事。時空情境雖不相同,但卻讓我必須去思考,除了金錢之外,那些不能夠也不應該隨著聘僱終止而一刀兩斷的關係。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