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時候,我們用紅磚塊、小石頭、石膏,奢侈一點,用彩色粉筆在地上畫圖、跳房子,畫錯了,就用鞋底蹉磋踩踩當成橡擦使用。
這種樂趣,對現在的小孩來說就陌生了。
但我喜歡塗鴉的感覺,那和在固定大小的雪白畫紙上作畫不一樣,它不必構圖,不需講求整體感,沒有尺寸限制,甚至不一定要有主題。
文化中心的地下室有這樣的一面牆,一整面,小孩拿了筆就各據一方畫起牆壁來了。很隨性,我喜歡觀看他們畫圖的過程。
Mia會很專注的從一個定點開始,然後逐漸像四面延展擴張,完成後還不忘為她的創作煞有其事地命個名字。
Eric走符號式的簡潔風格,他的圖像是古老洞穴中的壁畫,只為了表達事件的發生,或是描述一個狀態、紀錄一個事實,因此文字符號比美學情感的表現更重要。
媽咪是不會畫圖的人,卻也知道這種學齡前自由創作的珍貴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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